校内制度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值班工作规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7 16:20:3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信息渠道畅通,快捷有序地处理各类事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制度

1.学院值班第一级为学院领导值班;第二级为中层干部总值班;第三级为日常管理、服务岗位值班,如宿管员、水电维修、司机、医务、网络中心、教室管理、图书阅览、安全保卫等。

2.花都示范园、执信南校区、羊城校区、朝阳实训中心、学工系统根据学院值班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值班制度,并报院长办公室备查。

3.因脱产学习、进修半年以上的,或因有重大疾病、手术的,女性在及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等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住校值班的,由中层干部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不能参加总值班申请表》(附件1),说明原因,提交院办审核,报院领导审批。

二、值班要求

(一)学院领导值班

1.学院领导值班实行每周一位院领导电话值班。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值班另行排班。

2.每周带班院领导对全院三级值班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发现处理相关问题。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迅速赶赴现场,领导总值班迅速控制事态,准确找到症结,制定措施,果断解决问题。

(二)中层干部总值班

1.总值班实行24小时住校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8:30至次日8:30。

2.中层干部总值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由本人在总值班人员中自行调整,并提前报办公室备案,不得寻找其他人员代班。

3.建立交班会制度,地点在总值班室,正常上班时间为8:10,节假日为8:30,由交接班中层干部参加,主要内容是签到、交流通报情况、跟进事项等。

4.值班期间要检查第三级值班人员到岗和工作情况,加强对教学楼、学生宿舍、实训楼、食堂、配电房和校园的巡视,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认真填写《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总值班工作记录》(附件2),无相应记录者视为未值班或未履行职责。

5.负责领导、协调校园内非工作时段的情况处置,掌握了解院本部、花都示范园、执信南校区、羊城校区、朝阳实训中心的值班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向带班院领导报告。

6.总值班地点原则上在总值班室,正常工作日及巡视时,须将总值班室电话设置呼叫转移到手机,并注意及时取消。

7.值班期间必须开通手机,凡因联系不畅造成工作失误的,其责任由个人承担。

(三)管理、服务岗位值班

管理、服务岗位值班,参照总值班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细则及排班表报院办备查。

三、监督与考核

1.由院长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按学院首问首办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强对学院值班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2.在值班期间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妥善正确处置的,给予表扬;对出现脱岗或处置突发事件不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在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3.花都示范园、执信南校区、羊城校区、朝阳实训中心的值班由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第三级值班的到岗、工作情况由日常管理、服务归口部门负责管理和考核。

 

附件:1.不能参加总值班申请表

      2.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总值班工作记录表

      3.学院总值班突发应急响应流程

 

 

 

终审:李海兵
分享到:
×

用户登录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