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21】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等)
二、评选名额
12人
三、评选条件
具体参看《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州铁职院发〔2021〕41号)要求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荐
申请学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于10月10日前提交所属二级学院。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分表
3.相关证明佐证材料
4.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评审现场展示)
(二)二级学院推荐
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的申请情况参照广州铁职院发〔2021〕41号文要求,根据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择优评选的原则推荐。
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二级学院 | 名额 |
机车车辆学院 | 2 |
电气工程学院 | 1 |
铁道工程学院 | 1 |
运输物流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3 |
外语商贸学院 | 2 |
小 计 | 12 |
(三)组织现场评审。学生处组织现场评审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知),候选人现场展示答辩。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上报。确定拟获奖名单,上报省厅审核。
四、相关要求
(一)上报材料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每生各一份,注意严格按照对应要求填写。
2.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分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每生各一份,由二级学院审核打分。
3.附件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4.附件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务必按照对应要求填写,点击表头“开始检查”无误后提交电子版一份。
5.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学生综合测评年级或班级排名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2)申请学生2020-2021学年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业绩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1.评选对象为我校2019级、2020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等),请二级学院统筹考虑推荐候选人。
2.请各二级学院指导学生填写,并对照样表要求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报准确规范。
3.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初审名单表的顺序整理学生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提交。
4.受任何级别处分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5.为方便操作,学生按现年度学习所在班级向二级学院申请。
6.各二级学院向学生处提交材料截止时间:10月11日。
注: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10-113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3185643560@qq.com。联系人:辅导员助理魏楚媚(可在企业微信联系)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填写示例
附件2.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分表
附件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4.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
学生工作处 电气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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