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请2018年寒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来源:党总支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2-21 15:23:5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我院2018年寒假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已经开展,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用人单位于2017年12月27日前按实际需求详细填写《勤工助学临时岗位申请表》(加盖部门印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用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学生处,经学生处审核并报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设岗,否则,由此产生的劳务费不予以支付。
岗位需求将于12月29日前挂网。
二、学生招聘
1.学生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招聘公告应聘相关岗位,于2018年1月4日前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申请学生填写)》交学生处审查。
2.用人单位审查
学生处于2018年1月5日前将应聘结果反馈各用人单位,各用人单位审查学生申请资料,组织公开面试,并确定最终录用名单,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寒假勤工助学部门用人统计表》(电子版和加盖部门印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学生处。
三、学生考核管理
各用人单位于2018年3月9日前将学生考勤表(学生签到记录本)和《寒假勤工助学支付单》(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生处。
四、其它
1.寒假放假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3月2日(以学院通知放假时间为准)。原则上春节假期、周六日不安排学生勤工助学,如有特殊岗位确需安排学生的,请在岗位申请表工作岗位说明中详细列出。
2.寒假期间勤工助学劳务费发放标准为:60元/人/天。学生一人一岗,原则上不得重岗。
请各用人单位予以配合,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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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杜林 联系电话:36004201,内线4201)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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