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与经费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6-02 11:24: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市级财政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启动该出访团组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和“保压结合、提质增效”的原则,在坚决压缩非必要团组的同时,积极鼓励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讲好广州故事等任务的团组,合理布局,认真谋划。同时,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请各单位周密策划,做好计划上报。
二、申报要求
(一)团组分类。分为一般性工作交流和学术交流。
(二)团组人数。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原则上同一单位不超过3人;赴港澳团组人数不得超过8人,严禁安排无关人员跟团或分行。
(三)出访天数。包含离、抵境当日,出访3国不超过10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出访1国不超过5天;赴香港停留时间不超过5天,澳门不超过4天,同时赴港澳不超过8天。
(四)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团组人数、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三、材料递交
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3日(周一)前递交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并发送电子版至骆秀红企业微信。我部门将统一按照出国(境)经费标准进行年度预算后上报财务处。
联系人:骆秀红 电话:***********
附件:2023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申报表
国际合作交流处(与国际合作学院合署)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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