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水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学院教学规模的扩大,师生人数相应增加,学院的水电气用量都在不断增大,使用安全关系着整个学院的稳定发展,为了保证水电气的安全使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生活用水管理:
1.学院的水管经常检查维修,防治爆裂。
2.水龙头、厕所冲水箱、加压泵等用水设施设备经常检查,保证不漏水和正常工作。
3.坚持节约用水教育,对不遵守用水管理办法,浪费水的现象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者上报学院予以处分。
4.对食堂、学生宿舍、外包设备设施等用地安装水表,计量收费。
二、饮用水管理:
1.提供桶装饮用水的生产单位所送水质符合国家《qs水质卫生检验合格》,是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桶装水。
2.每批次送水时须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自检报告,每三个月须向我院提供一份市级或以上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定期对饮水机进行一次清洗消毒,过期的水处理掉,更换新水。
4.配送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持证上岗。
5.配备一名兼职管理人员,对饮用水的安全使用监督管理。
三、用电管理:
1.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该部门统一办理。
2.室外电源输电线路接线接电一律由后勤管理处直接组织施工,其他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增加功率在5kw以上的必须经后勤管理处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3.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4.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确保用电安全。
5.各办公楼、教学楼、场馆和宿舍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后勤管理处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6.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7.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8.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必须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9.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0.学校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1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13.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暂停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燃气管理:
1.学校必须使用有稳定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使用的燃气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并有固定的、符合安全条件的使用场所; 禁止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瓶装燃气。
2.严格执行年检制度,接受有关部门对学校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3.燃气使用场所,配备专业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故的抢险抢修预案。
4.不得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和燃气设施;改变燃气用途或者安装、改装、拆除固定的燃气设施和燃气器具的,应当委托有相关资质的经营企业办理。
5.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操作维护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燃气场所内未经批准不得动用其它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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