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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15 13:14:3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班级: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顺利开展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奖学金:我校2020级、2021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等),每班至多择优推荐一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我校2020级、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2021-2022年度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一)国家奖学金:2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61人

注意:以上名额为2020级与2021级总名额,每个年级的具体安排,待报名结束后进行公平分配。

   三、评选条件

具体参看《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州铁职院发〔2021〕41号)要求。

   四、评选程序及申请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

1.学生自荐并提交申请(9月19日前)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评审(9月20日)

3.二级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择优评选的原则推荐及公示(9月21日-9月23日)

4.组织现场评审。学生处组织现场评审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后续通知),候选人现场展示答辩。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5. 公示上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学生自荐并提交申请(9月19日)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审小组评审(9月20日)

3.二级学院评审小组评审及公示(9月21日-9月27日)

4. 学生处审核及公示

五、上报所需材料

(一)国家奖学金

    1.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每生各一份,注意严格按照附件2填写指引要求填写。

    2.附件3《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评分表》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分,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每生各一份。

    3.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每人各一份,电子版发至鲍紫阳邮箱,纸质版在评审现场展示)

    4.附件4《国家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务必按照对应要求填写,点击表头“开始检查“,校验通过后,每班提交电子版一份。

    5.附件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每班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6.相关证明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1)申请学生综合测评年级或班级排名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2)申请学生2021-2022学年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业绩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注意:评议小组按照附件5初审名单表的顺序整理学生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至大办机车车辆学院辅导员助理鲍紫阳。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附件1《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每生各一份。

注意:表格为一张a4纸正面,不得修改表格样式。表格填写应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参照附件2填写指引,除签名和盖章外内容均应采用打印方式。

    2.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业务名单申请》务必认真填写,点击表头“开始检查”,校检通过后每班提交电子版一份。

    3.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每班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4.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1)申请学生综合测评年级或班级排名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2)申请学生2021-2022学年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文档,二级学院核实并加盖公章)。

 注意:评议小组按照附件4初审名单表的顺序整理学生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至大办机车车辆学院辅导员助理鲍紫阳。

   六、资料提交方式

附件务必按要求规范填写、上报,否则不予审批。纸质版各班评议小组需在9月20号下午四点半前当面提交至学生处大办机车车辆学院辅导员助理鲍紫阳;电子版(附件1/3/4/5(国奖)以及1/3/4(励志),各个文件和文件夹需添加申请人姓名,(文件命名例:国家奖学金 附件1 张三)、文件夹命名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xx班 张三),以文件夹打包压缩)需在9月20号下午四点半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鲍紫阳邮箱:202117303039@gtxy.edu.cn

    七、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填写规范、正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否则不予审批。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为我校2020级、2021级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等)。

    2.请学生仔细填写,并对照样表要求认真审核,确保信息填报准确规范。

    3.受任何级别处分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

    4.为方便操作,学生需按现年度学习所在班级申请。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2020-2021年度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在籍学生(含高职扩招学生),

    2.请学生填写并认真审核,确保各项内容(如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

    3.受任何级别处分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4.为方便操作,学生需按现年度学习所在班级申请。

    5.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兼得。

(三)补充说明

    1.但凡发现获得国家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有破坏公物、旷课、盗用水电等违反校规校纪情形,学院将取消其评比资格并收回其奖学金。

    2.但凡发现获得励志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有破坏公务、旷课、盗用水电等违反校规校纪情形及佩戴名贵首饰、使用高档电子品和奢侈品的学生,学院将取消其评比资格并收回其励志奖学金。

   八、填写表格及参考文件

(一)国家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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