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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8 20:47:5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按照《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例 (修订)》规定,现面向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原则

(一)2020级、2021级在籍在校学生(2022级新生另行通知)

(二)原则上一学年一认定,特殊情况动态认定

二、时间安排

学生申请:发通知之日起至9月12日

班级评议阶段:9月13日

二级学院审核阶段:9月14日--9月22日(评审并公示

学校审核阶段:9月23日--9月27日

三、工作程序

按照省厅关于“资助工作有迹可循,可回溯追踪”的要求,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采取线上线下并行方式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申请工作需在进行线下审核的同时,也须完成学校“学工系统”的线上认定和自助申请流程,各学院都需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谈话、审核、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核——广东省教育厅审核认定,最终确定等级(具体为特殊困难、困难、一般困难)。

四、相关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本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四)相关附件表格和填写要求详询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2年9月8日


终审:汪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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